以“如我在诉”紧盯群众揪心事

转载于《天津律师2023年第四期

      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为经济社会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的实践中,做实“如我在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人们常说凡事设身处地想一想,想人所想、急人所急,“要想公道,打个颠倒”,这些说法都很有道理,能够让人客观看问题,更能够相互理解,从而搞好工作。现代经济社会,人们交往也十分注意代入与沟通、融入与交流和角色、场景的转换,以期解决问题,让人获益更多。裁判者可不可以有与打官司的当事人互换角色的想法与体验呢?实践证明:可以有,且有其发人深省的启迪、教益作用。

       “如我在诉”,我在想什么?想我应怎样准备诉状和证据,去哪儿立案,会遇到一个什么样的法官审理我的案件?“如我在诉”,我要什么?我要找位律师,在网上找还是托朋友帮忙找?我立案、诉讼时不会上网操作,导诉人员乐不乐意帮我?开庭时法官会不会静静地听我读诉状?可否耐心且不乏和蔼地问问我的事,能给我多长时间听我说呢?嫌不嫌我啰嗦唠叨不得要领呢……一个法律工作者、裁判者“如我在诉”,可能想到的更多,而有这些想法、要求的当事人可能在自己曾审理、裁决的案件中彻夜难眠、辗转反侧……

       “如我在诉”,我在追求什么?追求到以后,我满意吗?老百姓打官司一定是有目的的,是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中自己应得之份,是买卖合同或人身侵权案件中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劳动、劳务争议中自己辛苦的必得报酬……“如我在诉”,法官能认真倾听我的诉说,能仔细审核我提供的证据,能解释我不懂的法律名词吗?能从法理情上使我接受我应承担的责任吗?法官写的判决书里有我说的话、交的证据吗?看不明白判决书能再找法官问问吗?感到不公正、不满意有什么办法吗?上诉是怎么回事?其实“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法官在主持庭审程序、对待双方的态度、认定证据事实的水平等方面的表现,来诉者心镜可鉴……

        “如我在诉”,思绪起伏。诉讼在贵和厌讼文化背景色彩十分厚重的老百姓人生中是件极大的事,可影响其一生。不论是“我真在诉”还是“如我在诉”,都得认真准备和理性而不失亲和地依法应对。法官行为规范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法槌,敲击法槌的轻重应当以旁听区能够听见为宜。根据案情和审理需要,公平、合理地分配诉讼各方在庭审中的陈述及辩论时间;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的陈述;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发表意见重复或与案件无关的,要适当提醒制止,不得以生硬言辞进行指责。“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坐在审判席上的裁判者若能设身处地、转换角色想一下“如我在诉”这个情景,走一段“如我在诉”的心路历程,反躬自省,无疑是会有很多启发、很多收获的。

      包青天的故事在我国民间广为传颂,从一个角度说明了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企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如我在诉”是一个巧妙、通俗的比方和寓意颇深的情景假设。换位思考,包括裁判者在内的法律工作者会有心灵的震撼,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实现会有积极的推动。


— —  作 者 魏 涛  — — 


●中共华盛理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 ,一级律师


●天津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