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牍摭谭 4

转载于《今日头条》2022年7月30日

       俗话说“知子莫如父”,其实知子莫如母也是一样样的。比如孟母三迁,比如赵匡胤的母亲说“吾儿素有大志”。果然,赵匡胤在黄袍加身次年秋举办宴会,乐乐呵呵地让石守信、高怀德一帮藩镇大帅缴械养老。效率高、效果好。

       史学家说中国历史上的开国之君都是注重创制的。宋太祖不例外,他参照唐律,主持编订第一部在全国刊行的《宋刑统》。当时不少官吏还沉湎唐末五代恶习,“黩货厉民”,太祖“尤严贪墨之罪”,就是严打贪贿犯罪,“王元吉守英州,月余受赃七十余万,”主张“先南后北”实现统一的太祖认为刚平定江南,一定要严惩掊击苛刻百姓的官吏,所以下诏施刑“弃市”,就是一种在闹市上斩首示众的刑罚。属生命刑和耻辱刑。

“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宋史-包拯传》


       宋仁宗是个好学的皇帝,“尝御迩英阁经筵,讲《周礼》”,也常听讼断狱以示慎刑,“尤以忠厚为主。”陇安县有人诬告五个平民犯劫盗罪,县尉把他们都抓了,一人刑讯死了,其他四人就认罪了。家人去州里辨白,州官认为应论四人死罪。没多久,在秦州抓到了真的劫盗者,陇安及州里的官吏都因错案被法办。后来遇上大赦,仁宗依然怒气未消,把知州孙济贬往雷州,其他几位判了除名并流放去荒蛮的岭南。给被冤枉的五家人赐了钱、粟,免了他们三年的徭役。这算是那个年代的“国家赔偿”吧。

警匪片、侦探剧等法治影视作品,其普法价值功用可不敢小觑


       真凶显身救人的事古今都有,聂树斌案、胡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因真凶再现自认而被平反,佘祥林、赵作海则因被害人在多年后出现在村镇乡亲的视野里而得以平反。匪夷所思,但认真地思考从来都是进步的起点。八十年代看电影《追捕》、《人证》、后来看《亡命天涯》、《肖申克的救赎》,历史与现实喜欢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吗。人们也只能在教训中进步,而且教训还似非惨痛而不可汲取呢,怪也不怪?

包拯在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法制史上是一个现象级的值得人们思考地文化想象、符号。


       包拯的事迹因小说、戏曲而流传很多,宋史包拯有传云其“始举进士”,正经科班出身,曾在天长做知县。有人家的耕牛被割了舌头,这家人诉到衙门要求查办,包拯说:‘回吧,杀了卖肉吧’。没多久,来人告发有人私自杀牛,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农耕社会里,杀害耕牛是要受重刑的。包拯的裁判逻辑力挫败了割牛舌者借刀杀人的图谋……。包拯主张“法存画一”,在中国法制史上是一个现象级的人物形象、文化符号。

       想过没,这一文化现象、符号的内核是什么呢?是不是千百年来人们对社会公正的祈求呢?应当是。不然呢?

作者魏涛:

●中共华盛理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 ,一级律师

●天津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