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牍摭谭 1

转载于《今日头条》2022年7月10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漏不是编织法网的目的和结果,不漏是为了用法律评价规范人们的行为,实现立法者的长治久安。经济社会自有了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就匹配了各式样的司法,也就有了与世俗习俗及法律文化基本合拍的司法判决。古时判决可能叫判词案牍。当然与立法不同,判牍中见人见法有事有史、更见生活气息与文化、文明的特征……

判牍等的汇集可证古人也有古人说法,可能和今人今日说法一个意思,都有普法并预防违法犯罪的考虑吧 。


    “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配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乍一看这有点像现代司法职业考试的命题。因有人说甲殴父致伤按法律应枭首,有人不同意。让研究《春秋》,推崇儒家的董仲舒判断,董研判说“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挟杖而救之,”非欲伤父。他援用《春秋》中一个叫许止的人给其病父喂药但其父卒后“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的故事说“甲的行为不是法律上定义的殴父之罪,不应定罪量刑。”

违法犯罪现象和文明史以来的历史一样久远,于是研究它的学问也就源远而流长。


     史家有汉承秦制之说,其实汉初搞了休养生息,变法是自然的,哪能学秦的苛刑暴政呢。“周因于殷礼,有所损益可知矣。”董仲舒使孔子惶惶于列国而未被采用的主张得以在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时争取到了独尊的地位,他把主张温和仁政的思想带入法律实践。如此案中原心定罪理念与关注正心、诚意、修身等内心活动的儒家教化确是一致的。现代刑法视野关注犯罪嫌疑人的动机、目的与行为结果的统一,就像不能只看误伤结果而否定防卫救父目的,也如人们一再追问山上彻也开枪的动机一样……

这些连环画就像今天可共阅读、把玩的手机,其中的故事在过去有很强的普法功能。


     东汉青州刺史王望遇到“州郡灾旱,百姓穷荒,”“道见饥者,裸行草食,”王刺史哀怜百姓就拿出官府的布粟救援灾民。然他上报朝廷后皇帝认为他先斩后奏违法犯罪,让百官详议其罪。公卿们都认为法有常条,王望专断行事应定罪受责。唯独钟离意援用《春秋》中将在外应临机处置的故事说:现在王望“怀义忘罪,当仁不让,若绳之以法,忽其本情,将乖圣朝爱育之旨。”皇帝赞许钟离意的研判,没再追究王刺史的罪责。

     史家认为汉代多继体守文之君,而少暴戾恣睢者,比如汉文帝废了实行千年的肉刑。因为儒家思想的影响,司法判牍关注了主客观、礼与德的统一及其社会意义,由此我们看到汉律与司法及之后的显著进步。


作者魏涛:

●中共华盛理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 ,一级律师

●天津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